各党支部:
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委《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严格落实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(修订)》,确保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有序进行,结合书院实际,现将2025年上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名额分配
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党支部团员总数的3%进行分配。
二、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
(一)年满十八岁,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。
(二)入党动机端正,已向所在基层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个月以上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。
(三)经过群团组织推优。
(四)党员推荐。
(五)政治觉悟较高,思想素质较好,学习成绩优良,工作积极,遵纪守法,有一定群众基础,2024年下半年至今无任何处分、挂科现象(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)。
(六)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表现较好,能积极参加学校、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三、具体要求
(一)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,要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,及时登记在册,在10日内指派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申请人谈话,了解其入党动机、工作、学习、家庭等基本情况,掌握思想动态,提出明确要求和努力方向。
(二)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做到公平公开公正,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审定工作。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员推荐、团内推优、党支部研究确定、党总支审核后确定。
(三)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,要把思想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,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“两学三吸纳四必谈”,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、纲领、宗旨、组织原则和纪律,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,提高思想觉悟,端正入党动机,自觉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已的言行。培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,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。
四、注意事项
为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党委组织部和党总支将全程对各党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、培养教育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,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组织严密、过程规范。
监督反馈渠道:联系电话:13523240850 15690790327
0373—7431549
日新书院党总支
2025年3月25日